确实是韩超群没错。

    他脸上满是干了的血迹,看着埋了吧汰的,但气势很强。

    仰着脑袋,梗着脖子。

    一副讲义气的模样。

    居然直接把事情揽到自己头上了……

    好家伙,别人都是“做兄弟,在心中,有事电话打不通。兄弟长,兄弟短,兄弟有事我不管”。

    更有甚者,直接就是“兄弟在,我喊嫂,兄弟不在我喊宝”……

    韩超群可倒好,还真特么讲义气。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一时脑热说出来的话,意味着什么。

    在法律上,这叫“教唆犯罪”。

    意思就是说,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

    举个栗子。

    张三跟李四说,你去杀了王五。

    李四这哥们儿也是耿直,真的去杀人。

    张三就是教唆犯。

    刑法中并没有“教唆罪”这个罪名,但教唆犯依旧会承担法律责任。

    教唆他人犯什么罪,教唆人就以这个罪名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

    韩超群这一句话,在警察严重,那就是在自己脑门上,打上了“教唆犯”的标签。

    警察表情严肃地问道:“你确定?是你让那些人去闹伴娘的?”

    “是啊,  就是我让的,这又咋了?有问题吗?”

    “我可是新郎!”

    “我就想结婚的时候热闹一点,不行吗?”

    韩超群显然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他本来没有参与猥亵,所以只是询问。

    可现在……

    既然你狼人悍跳了,那还有啥好说的。

    直接上强度。

    警察冷眼扫了一眼,淡漠道:“刑!当然刑!不过,我们需要换一个地方说话就是了。”

    几分钟后。

    被移到讯问室,坐在后悔椅上的韩超群:

    ∑(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