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犯罪,现在进入法庭调查阶段,请双方举证质证以及进行辩论。”

    话音落。

    张伟率先举证。

    诽谤视频的相关数据,以及账号与杨俊卿的关联等等。

    一方面证明视频存在诽谤事实。

    一方面证明视频是杨俊卿发的。

    轮到王明浩质证。

    但他无话可说。

    他制定的诉讼策略,是罪轻辩护,本就没打算质证,而且这些证据也没有可以质疑和驳倒的可能。

    可偏偏杨俊卿来了个当庭拒绝认罪的骚操作,搞得他很尴尬。

    质证吧,没有切入角度。

    不质证吧,好像也不太合适。

    想来想去,王明浩只能来了个万基金说辞。

    “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关联系,合法性,不认可证据的证明力度。”

    接着便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王明浩依旧是磕磕绊绊。

    提前准备的诉讼策略因为杨俊卿的自作主张,全部报废。

    只能靠临场发挥。

    但是很显然,他的能力还不足以支撑他玩儿这种花活。

    就好像老师上课,有的老师每节课都要提前备课。

    而有的老师,别说不需要备课了,他们甚至都不需要带课本教案。

    你随便说个东西,他都能瞬间脱口而出这内容在哪本书第几页第几行。

    这你能比么?

    像王明浩,就是还停留在需要备课的阶段,提前做了一番准备,结果到了公开课的时候,却被临时通知要更换课程内容,换成从来没有准备过的内容。

    可不就当场抓瞎。

    没办法,只能顺着杨俊卿之前的说法,硬着头皮道:

    “我方当事人的视频中,从头到尾并未提到过自诉人的名字。”

    “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当中并不存在明确具体的被害人。”

    “诽谤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可本案中并不存在被侵犯的对象。”

    “因此不能认定我方当事人成立诽谤罪。”

    你别说,这还真可以算一个不错的辩护角度。

    王明浩心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