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

    这些老登,人,得进去,钱,还得赔。

    上午10点整。

    公诉人,附带民事原告,被告人和辩方律师,都已经各自进入审判庭了。

    公诉人还是上次毒死11只羊的那个案子里的公诉人。

    也算是个老面孔了。

    不过上次他是在对面,而这次,他的立场是在林北这边。

    24个被告人,24个老闭灯,在法警的带领下一次走入审判庭。

    这么多人,直接把被告人席位都挤满了,不少人根本站不上去,还得站在旁边。

    法警给搬来了不少凳子让他们坐。

    毕竟不管怎么说,都是老人,不少人腿脚都不好,什么风湿病,关节炎,老寒腿之类的。

    站时间长了,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给坐个凳子,也省去一些麻烦。

    至于被告律师,有十几个

    这也在林北的预料之内。

    同案多名被告,是不能用同一个律师给自己辩护的。

    作为同案犯,他们在同一个犯罪行为里,各自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肯定有主导者,有跟从者。

    有主犯,有从犯。

    情节不一样,性质不一样。

    若这些人的辩护人都是同一个律师,那你说,他怎么办才好?

    都是自己的当事人,给这个争取,不给那个争取,合适么?

    不光律师会为难,那些当事人多半也无法理解,哦,他给钱,我也给钱,凭啥最后他判得轻,我判得重?

    此外,

    这样一来,也可能会导致司法不公正的情况出现。

    就拿这次的案子来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