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谎称有人溺水,并大声呼救,诱骗我方当事人见义勇为,下水救援,致使我方当事人面临危险,人身安全处在危险境地且在我方当事人救了狗上岸的时候,被告人也没有采取任何帮助措施”

    “”

    张三阐述案由之后,直接说明了诉讼请求。

    “综上,我方有理由认为被告人存在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以及险恶用意,恳请合议庭判处被告人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有期徒刑四年!

    这个刑罚放在“故意杀人罪”这个非常吓人的罪名里,并不会显得很重。

    主要是因为“未遂”。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是有巨大差距的。

    以程怡然的情形,如果罪名成立,基本上也就是三四年的样子。

    除了有期徒刑四年之外,诉讼请求里还有关于经济赔偿的内容。

    宣读结束,张三便坐了下去。

    法官陈立军看向被告人席位,沉声问道:“被告人,方才原告方律师所宣读的起诉状,与你收到的副本是否一致?”

    程怡然咬牙道:“一致。”

    陈立军又问道:“对此,你可有异议?”

    程怡然看了身旁的罗浩一眼,见后者对自己点头之后,仿佛受到鼓励般,深吸一口气开口道:“有!”

    “起诉状中所叙述之案由,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本人确实在情急之下有所失误,让被告人产生误解,也给被告人造成损害,但绝对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

    “本人不承认故意杀人罪,还请法官大人还本人清白!”

    说完,

    程怡然还根据罗浩的吩咐,向着法台方向深鞠一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