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加速。
在这样的氛围中,
陈立军用他洪亮而铿锵有力的声音,将最终的判决结果,当庭宣读:
“被告人程怡然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因考虑其未造成被害人死亡之严重后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承担原告诉讼费用,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共计1386745元。”
“本判决自宣判之日起生效。”
“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更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现在闭庭。”
“咚——”
法槌重重落下。
轰!
听到自己的判决结果,程怡然当场便感觉仿佛有一道惊雷在脑海中炸响。
直接是让她脑瓜子嗡嗡的。
身体一阵摇晃。
然后,
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精神恍惚,喘着粗气。
整个人都不好了。
对面,
林北抱着胳膊,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判三缓五。
这个结局,林北还是比较满意的,甚至可以说,多多少少还超出了他的心理预期。
毕竟,
是“未遂”。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可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
而且程怡然跟林北也没有什么交集和过节,找不到她故意杀人的动机。
最终能定罪,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狂犬病”。
如果没有狂犬病,最终能不能成立犯罪还不一定。
但即便是罪名成立,可想要判处实刑,也是极为困难的。
判三缓五,已经是缓刑里,刑罚最重的了,足足五年的缓刑考验期,绝对有得受。
本来按照林北的预估,判三缓三也就差不多了。
没想到实际判决出来竟然是判三缓五。
林北表示相当满意。
想来,
这样的结果,跟程怡然自己的“努力”是脱不开干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