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像野驴,奔跑起来就不停。

    两个小时的时间,“咻”的一下就过去了。

    很快,

    重新开庭。

    江洋被法警重新带了回来,紧接着,陈立军迈步走进审判庭,走上法台。

    “咚——”

    陈立军敲响法槌。

    “全体起立。”

    书记员高声大喊。

    “哗啦啦!”

    所有人立刻全都站了起来。

    审判庭内气氛也变得凝重紧张了几分。

    陈立军扫了一眼,目光在江洋身上略作停留。

    随后,

    在江洋不安的目光注视下,陈立军双手拿起判决书,开始宣判。

    “晋省榆县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于江洋诈骗熟人一案,现已审理完毕。”

    “经查,自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期间,被告人江洋曾以各种名目,累计56次,向21人借钱,总金额五十余万元。”

    “被告人借钱所用理由均为虚构”

    “且多次逾期,未还一分”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明确,适用法律正确!”

    “现在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及以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判决:”

    要来了要来了!

    最关键的内容,终于要来了!

    林北,王成义,张堃堃,张秋芳四个坐在公诉人身后的附带民事原告,以及在旁听席上全程旁听的其他受害人,此刻都露出了期待的表情。

    眼睛微亮,

    看着法官陈立军。

    期待着判决出炉。

    而江洋,则是面如死灰,满脸绝望。

    虽然判决结果还未最终宣读,但前面这些内容,也足以透露出一些信息。

    罪名是成立的。

    罪刑是不轻的。

    前途是黑暗的。

    未来是稀烂的。

    凉凉。

    在这样的氛围中,

    陈立军用他洪亮而铿锵有力的声音,将最终的判决结果,当庭宣读:

    “被告人江洋诈骗罪名成立,金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