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极其恶劣,多次实施诈骗,并且毫无悔罪认罪态度”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另需全额退还不法所得50万余元”

    “本判决自宣判之日起生效。”

    “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更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现在闭庭。”

    “咚——”

    法槌重重落下。

    这件案子,也是终于盖棺定论。

    江洋,

    借钱借出个诈骗罪

    也算是开了先河。

    但江洋一点都不冤枉。

    就他干的那些事儿,虽然不是杀人放火这种直接严重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犯罪。

    但恶心程度,却也是拉满的。

    要知道,愿意借钱给他的,那都是对他非常信任,并且愿意在他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的。

    可江洋呢?

    不但在借钱的时候欺骗了他们,而且承诺了还钱的时间,还屡次拖延不还。

    有的人自己遇到急事儿需要用钱,找他讨要,他各种借口不给。

    有的人甚至被江洋骂了一顿,或者直接拉黑联系方式玩儿失踪。

    可以说,

    这二十多个受害人,损失的不只有金钱,还感受到了背刺和侮辱。

    内在外在的损失,都非常大。

    他们的心里,对江洋能没有怨恨么?

    这不就妥妥的《农夫与蛇》的故事照进现实?

    就江洋这种狼心狗肺的东西,有现在的下场,真的是他咎由自取,是活该!

    别说受害人了,就连其他旁听庭审的路人,或者法警、书记员等非直接利益者,都觉得江洋是罪有应得,活勾八该!

    被判了罪名成立,而且有期徒刑十年,简直是大快人心!

    这样的结果,简直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