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双烁烁的目光,不仅使得“敌人”胆寒。也使得处在风口浪尖的我,根本无力拒绝那把将会使我深陷囹圄的“砍刀”。
如果是昨晚,在我刚刚“被捅”,完全丧失理智的时候,有人给我递过来这把“砍刀”的话,我敢用生命保证,那时的我,一定正在看守所里接受着审讯。
以上的文字,就将会是审讯的全部经过。
老警察问:“人是你砍死的吗?”
总在冲动与悔恨中反复横跳的我,一定会茫然地坦白着那些无法辩解的事实:“是我砍的。但是我砍的时候并不知道他会被我砍死。”
很显然,我撒谎了。因为事实的情况是,我他妈的就是要砍死他!
因为我的“供词”,或许我还会被带去做精神鉴定。
但无论结果如何,我一定会被判刑。
因为砍死他的时候,我没有病!
到了那时,这本书的名字,应该会叫《杀人犯的自我救赎》?
我的妈妈,会不会一边大骂着我怎么不去死呢,一边努力地为我寻找着法律的援助?
但最大的可能,是她会犯病吧!
可无论我的家人怎样痛心,至少我还活着。
对于李炳的家人来说,那才是晴天霹雳般的噩耗吧!
当然,如果在我拥有凶器之前,便被李炳捅死了的话,那么写《杀人犯的自我救赎》这本书的作者,就应该是“李炳”了。
这些内容,是前天晚上我在婷婷的身上重拾理智后,冷静下来联想到的。
为什么说温柔乡是“英雄冢”?结合我多年来的经验,至此给大家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那就是一旦男人获得了充分的满足,便会瓦解心中的“斗志”。最是柔情似水,最化“戾气”于无形。
获得了满足之后的男人,往往会进化成“思想家”、“哲学家”。只有那些无法获得满足的男人,才是真正的“战士”。
同样的道理,放在女人身上则恰恰相反。越是无法获得满足的女人,越是乖巧懂人无比顺从。而越是获得了满足的女人,则越是欲壑难填地追逐权力。具体可参考慈禧、武则天等等。
又扯的远了。只说我特意要求他们不许带“家伙”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