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林是很重视二创文化的。

    二创,本身就是一种宣传,是文化的一部分。

    其实有很多的二创作品,它是很破圈的,比如说坤流,其作品质量高得离谱,某噼哩噼哩站的二创更是达到了千万播放。

    鬼知道,那些“坤坤粉丝”里有多少人切开来是黑的。

    而坤也被称为“黑白通吃”的偶像。

    所以罗林决定,在合同里就加入二创的相关条约。

    什么意思呢?

    可以二创。

    但是要给原作者分钱,而且是固定的十分之一。

    把这个情况给他合理化。

    网文也是类似的。

    前世也是如此,很多的同人作者,对吧……一边骂唐三,一边写人家的同人作品。

    一边骂,一边靠着人家的热度赚钱。

    然后赚到的钱还要分十分之一给唐三。

    这属于是现实魔幻主义了。

    看似黑子。

    实则白子是吧。

    总之。

    罗林鼓励二创。

    小说可以写同人。

    音乐可以翻唱。

    这是一个自由的时代。

    而不是像是地球的欧美地区。

    版权已经完全成了资本的收割武器。

    那边的直播间根本就不敢放现代音乐,因为会涉及到侵权。

    放几十年前的那种不受版权法律保护的音乐就可以。

    所以基本上就是听老歌。

    或者是什么?听国外的歌。

    主打一个擦边。

    这种其实感觉是过分了。

    压制了大量的二创。

    本身就是在遏制文化的发展。

    有些人一直觉得华夏文化走不出国门。

    那倒不是。

    文化是多方面的。

    学中文的外国人有非常多。

    而文学方面,传统文学的话一般般。

    而网文方面,华夏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音乐看上去疲弱是因为在和全世界的乐坛对比,这本身就是必输的,是弱了,但没有那么弱。

    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