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好菜,当然要喝点酒。
于是,陈致远兄弟俩就陪着父亲,一人小酌两杯。
夏晓禾中午在纺织厂的食堂就吃了红烧肉,没想到晚上回家还有,并且这味道也十分不错。
“妈,您手艺真好,这些菜烧的又好看又好吃。”
“那当然,算你幸运,嫁到我们家,有口福了。”陈红玉恨恨的道。
便宜被这女人占了,还真是不甘心呢。
夏晓禾没搭理她,连个眼神都没递给她。
杨文秀也轻轻白了陈红玉一眼,“红玉,别乱说话,咱们家有你嫂子也是幸运。来,晓禾,你忙了一天了,多吃点。”
之前,杨文秀感触不深,还觉得夏晓禾当家让她没了体面。
可现在她真是觉得太好了。
现在,她只要每天烧点饭,衣裳他们自己会洗,另外再将家里简单打扫打扫,其他时间都属于自己。
好轻松好自在。
她真是从内往外都觉得舒畅。
她知道这都是夏晓禾带来的,因此越来越觉出夏晓禾的好来。
就算她是乡下来的,那也好。
比城里儿媳还要好。
就比如他们这筒子楼的一户人家,儿媳是某个领导家里的闺女,看上人家儿子一表人才下嫁的。
之前这户人家可拽了,逢人便说儿子有本事,厉害。
可结果呢,这姑娘可不是个好惹的,让她儿子端洗脚水,倒尿管,洗内裤,半夜饿了还要让她儿子去做荷包蛋。
这婆婆就不干了,可是还没说两句,儿媳就将家给砸了,然后去了娘家就不肯回来。
儿子也跟人走了。
杨文秀越想越觉得夏晓禾通晓情理,事还少,她这当婆婆的本就不像别家婆婆那么能言会道的,现在觉得挺好。
感觉到母亲对夏晓禾的好,陈红玉眼圈又红了红。
果然,就算是家人,也不是完全靠的住的,最爱她的妈妈,竟然也
才委屈想着,碗里多了两块肉。
“吃饭发什么呆?不是经常抱怨伙食差吗?今晚吃肉还在分神?”
陈红玉抬眼看了母亲一眼。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