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喜欢吃红烧带鱼,不知道是不是她心情好?

    她觉得安悦家的米饭,特别好吃。

    就算是简单的小菜,她也能吃两大碗米饭。

    季清远眼中闪过一丝羡慕,他看得出来。

    林念秋似乎对何书不同,应该是有意思。

    他的目光落在何书脸上,心中愤愤不平:

    我长得不比何书差,怎么就没有姑娘对我有意思呢?

    他的目光落在何书的手上,不得不承认,他的手比不上何书的手。

    林念秋似乎很喜欢何书的手,她的目光时不时落在何书的右手上。

    何书的耳朵微微泛红,他经过一顿饭的时间。

    已经习惯了林念秋的目光,时不时落在他的手上。

    从一开始的慌乱心慌,有些不好意思。

    现在看着林念秋盯着他的手,他没有了先前心慌不好意思。

    “念念,你盯着我的手许久了,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林念秋毫不迟疑的点点头,“好看。”

    她眼睛终于在右手上挪开,看着何书的眼睛。

    “何书,你答应过让我给你的手做画。

    这么完美的手,我不仔细观察,怎么能完美的给手作画?”

    何书不太懂画画,“念念,那你需要看多久?”

    林念秋眨了眨眼睛,“需要多久我说不好,等我有了灵感,我自然会动笔。”

    何书狭长的眼中,闪过一丝莫名的光。

    “念念,你的意思是,以后还会欣赏我的手吗?”

    “当然!这么漂亮的手,我不多看两眼,我都觉得亏的慌。”

    林念秋眼尾氤氲着水雾,眉心的清愁愈发明显。

    “何书,我不能欣赏你的手吗?

    你不是单身吗?不是没有对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