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龙族:重生成为路明绯 > 第七十四章 “兄友弟恭”(4/5)
阵惊讶。

    他之所以知道白王圣骸存世,还是那位神秘的“老板”的命令,说是需要在暑假的时候动手,提前捕获白王圣骸。他甚至还说,只有眼前这个被称为“路明绯”的女孩,才配享用这样强大的力量,不要让其他虫豸抢先一步。

    他能够猜测出这个和他(凡间体形态)有过一段堪称小暧昧关系的女孩,究竟是怎样可怕的怪物。只是他不知道,如此强大的存在,是怎么沦落到被束缚在凡人易朽的躯壳中的。

    之前路明绯自爆穿越者,再加上后面一些含含糊糊的描述,诺顿已经可以猜测,上一世她必然是见过白王复活的,因此也知道至少一部分关于圣骸的秘密,所以才经由神秘的“老板”传达下来,要求手下的人必须要在7月17日之前把白王圣骸的“黄金圣浆”搞到手!

    这个只是应该只有来自未来的人才知晓,除非

    “你的母亲告诉你的?”他露出惊讶和愤怒的神色。

    果然,巫山神女早就知道了,只是因为胆小怕事不敢动手而已她果然是白王留下来的后手,只可惜强大如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后手也留了后手!

    “我在唐朝的时候曾经抓过一个倭国遣唐使,他是一个言灵为‘梦貘’——用我们这边的名称是‘巫山’——的高级混血种。我对他具有白王血脉很好奇,就色诱了他。当他在梦境里试图对我欲行不轨的时候,我反手抢夺了他对梦境的控制权,他就老老实实说出了真相。”

    “色诱?”要素察觉,让路明绯浑身一震。

    对方对她露出一个微笑,这个微笑让路明绯不由得浑身酥软,感觉整个人都要融化了。

    果然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汉武帝最宠爱的赵飞燕,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眼前这个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在,最多十七八岁,有一双干净清澈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眨眼时微微颤抖,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确实是个美人胚子。他大概还没到男孩子蹿个儿的年纪,就连声音也非常诡异地没有变音,喉结也并不明显,总体而言雌雄莫辩。

    啧啧,如果真的打扮打扮,穿上小裙子,最好是女仆装——要是能加上猫耳或者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她的脑袋里有画面感了。

    她的脑子让她忍不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