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 第698章(1/2)
    没有真货,用一些赝品其实也挺好的。

    下车后,方清清乖乖的跟着郭彩霞和杨华走进家门。

    郭彩霞虽不反感方清清,甚至欢迎她到自己家里做客。

    但眼前的情况她很清楚,这位傻白甜是被自己儿子撩过来的,她今晚恐怕难逃儿子的魔掌。

    知子莫若母,自己这个儿子是什么德行她很清楚。

    走进客厅后,郭彩霞招呼方清清坐下,这是基本的为人之道,家里来了客人,要招呼人家坐下,并沏茶或者冲咖啡招待。

    可是杨华连这个环节都想省了,对准备落座的方清清说道:

    “阿清,别坐了,咱们去我房间里玩吧。”

    “这”方清清为难起来,看看杨华,又看看郭彩霞。

    郭彩霞不好说什么,总不能说阿清你别去,我儿子是个大坏蛋吧。

    见方清清发愣,杨华上前直接拉上她的手,“走吧,这里有什么好坐的!”

    方清清无奈,只好跟着杨华上楼,走进他的房间。

    杨华的房间比较大,是这套房子的主人房。

    原本这样的房间一般都由父母来住,可是杨宏伟一年难得来一次,郭彩霞又不想一个人住这么大个房间,空旷的空间让她感觉更孤独。

    杨华十八岁那年,跟老妈换了房间,从此这个房间不再冷清,那张大床上也不再是只睡着一个人,虽不是天天如此,但有一半的时间是这样。

    关键是,被杨华带进这个房间的,总是不同的女人,有白种人也有黄种人,有时候也会有黑色美女或者棕色美女,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浪。

    好在杨梦的房间离主人房比较远,几乎没有受到影响,有翻云覆雨的声响她也听不见。

    郭彩霞就比较麻烦了,她就住在隔壁,作为一个守活寡的女人,加上睡眠又不好,简直是深受其害。

    后来郭彩霞跟杨华约法三章,你小子带人来家里可以,但不能留宿,十二点前必须离开。

    还有,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搞出太大的动静,人走后屋子里不能乱糟糟的,让老娘给你收拾战场。

    可这约法三章起到的作用也不明显,前两个月还行,杨华基本能做到,后来就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