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在炉里滚了很久。
一家人围坐下来。
“开动开动。”王顺拿起筷子:“我尝尝味道怎么样。”
夹起一块肉,杨蓓蓓已经给每个人配了一个蘸碟。
蘸了蒜蓉辣椒,送进嘴里。
王顺第一个感受就是嫩。
太嫩了。
第二个感受就是香!
“好吃,大家多吃一点。”王顺眼睛发亮。
一家人纷纷动筷子。
尝过之后,都赞不绝口。
这种可能也就半年左右的狼崽子,肉质鲜嫩,煮过之后,差不多达到了入口即化的标准。
吃了几块而已,王顺就全身发热,不断的出汗。
舀了一碗汤。
也是香甜无比。
王顺感觉自己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
舒坦!
王爸又去倒了两杯糯米酒出来。
狗(狼肉)配酒,越喝越有!
一整只狼崽子的肉,刚刚好全家人一顿吃光。
一个个都是满面红光,很滋补。
王顺更是感觉腹部里有一团火焰在不断的燃烧。
不敢站起来。
小王顺站起来了。
这肉果然是无比滋补啊。
现在该怎么办?
去山上找兰姐太远了,黑灯瞎火也挺危险。
去隆盛饭店吧。
找白雨洁给王顺安排的那个女孩。
说起来惭愧。
都已经那么多次了,王顺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也不打算问。
“那个,我出去一趟,还有点事情要处理。”王顺趁着大家不注意,赶紧起身,拿着车钥匙就出门了。
只是喝了一丢丢的酒,不妨碍开车。
很快,王顺就到了隆盛饭店。
找到了那个女孩。
她现在岗位调离了,负责后厨一些菜品的验收。
一般到晚上就没什么事情了。
“现在有空?”王顺找到了她,呼吸略显急促。
今晚上肉吃多了,现在浑身都有使不完得劲。
有一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