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之上、三木之下,由不得你不认罪。
一通发落之后,各种宣判,判监禁、判流放、判挖矿、判修河道的,不在少数。
有涉及到财物案的,顺带着罚没了地痞混混的私产,没有钱财,那就拿房屋来抵账。
有苦主的,用地痞混混的房产变卖后的银钱去赔偿,衙门落下一个好名声,县老爷也被称呼为青天大老爷。
那种已经没有苦主的,房屋充公,归县衙所有,将来留着拍卖,拍卖后的钱就是县衙的公账,县老爷肯定不会随便贪污。
只是在这些房屋里面,有那么一套还算不错的,县老爷私人花钱给买下来了,没走拍卖流程,花费的银子也不多。
这种事,就算锦衣卫查到了,也不会当回事,公道的说,这已经不错了,起码没直接给昧下来。
县衙的行动雷厉风行,等南乔从山里扛着老虎出来的时候,那边正好忙完了这些事。
县令夫人给县令出的主意就是这个,弄一套房产,直接送给姜家大郎,让对方在镇上有个落脚地,户籍都可以直接迁到镇上。
姜家大郎给他儿子取名姜秉文,这里面的意思还不明显嘛。
姜家以后肯定是要来镇上的,那我们不如就先把事情给做了,这样一来,不怕姜家大郎不感恩。
县令听进去了,很听劝,正好镇上的某些不良风气也该处理一下了。
刘捕头这个本地人也没有意见,那些本地的衙役更不会有意见了,县衙有钱了,发下来给他们的也不会少。
至于那些地痞混混的死活,谁在乎?
县令完全是在规则内玩了这么一套把戏,手段或许不那么干净,但合理合法。
说白了,就是冲着那些地痞混混的本地房产去的,你们曾经造的孽,现在都给你们累积在一起了,拿不出赔偿,那就卖房子,没什么可商量的。
地痞混混的家人怎么生活,那和衙门没关系,谁让你们自己教不好儿子的。
你们教不好,那就我们来教,做错了事,那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真以为全世界都惯着你儿子啊?
判决就是这样,不服你们也得服,有闹事的,那就抓起来。
本来就不占理的人,还想着和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