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都是选第一个更合适,哪怕会浪费些时间,也好过面对第二种尴尬局面。
客户经理虽然提供了选项,但显然不觉得有人会选第二种,我用余光瞥见他已经在准备新的合同了。
可万事顺利的前提是他没遇到容云衍这个犟种。
容云衍哑声开口:“我没有忘记密码,能不能不解除合同,由我自己打开保险柜?我会支付违约金的。”
这完全是没有意义的坚持。
客户经理委婉提醒他:“容先生,我们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
容云衍家大业大,在生意场上更是呼风唤雨习惯了,但跨行如隔山,他再怎么是银行的大客户,也左右不了他们的规定。
“那有没有更快一点的办法?办加急可以么?”他退而求其次,试图绕过没完没了的手续。
客户经理感到相当为难,已经无法再保持笑容的说:“容先生,合同里的注意事项是您自己添上去的,我们先违背的话,怕是得去法院。”
保险柜寄存服务并非银行的主营业务,但对贵宾级别的客户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他们的隐私能在这里得到绝对的保护。
一旦合约说毁就毁的消息传出去,他们的形象经营就白费了。
我垂眸思忖片刻,摆出恰到好处的感伤神情道:“我们也很想把沈女士找来,亲自打开保险柜,但她已经……不在了。”
说的全都是不掺水的真话,只不过由我讲出口便莫名显得滑稽。
客户经理被我打了个措手不及,怔神道:“沈女士真是……真是英年早逝啊,二位节哀,遇到这种事,我相信你们也很难过。”
他还真没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三寸不烂之舌难得有卡壳的时候,顿了一下才在脑海中搜索出相关条款道:“这样的话出示她的死亡证明即可。”
相比于一个不知所踪的当事人,死去的当事人还要更方便办业务,他松了口气,以为这单生意就要迎来转机。
但是容云衍试图跟我据理力争:“沈棠分明来的了,你不能这么说。”
他的唯物世界观早就随着我的夺舍重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近来尤其忌讳我把危险的事跟自己扯上关系,哪怕是玩笑或者计谋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