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哈哈过去了。

    通常情况下省纪委不会搭理一个正科级干部的案子,除非是有人打招呼,官面上叫影响较为严重。

    省纪委介入之后,立刻确定了任多有的肝癌为误诊,实际上仅是较为严重的酒精肝。

    然后任多有又改口这三百多万是个人受贿所得,因为一旦让经侦或审计介入,整个生意链就会被掀开,他就成了全行业的罪人。

    这样一来性质又重新变回去了,三百多万,够得上“数额特别巨大”和“其它较重情节”两条,真要这样下结论的话,任多有至少得是无期。

    最后出正式结果的时候,仅保留了一下“数字特别巨大”,这样一来任多有至少在十年以上。

    案件一结束,刘新海就乐呵呵地去省纪委上班了,虽然还是个副处长,但挂了正调研员,而且也有人答应,等过一段时间就把他扶正。

    不是没有其它职位可以选择,但刘新海想来想去,还是去省纪委最安全,至少待在省纪委里面,没人敢找自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