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身为杨辰在县委的副手,一般都对杨辰的工作表示支持,这是他副手必须要做的。
新书记来了,你为什么不支持工作?是不是有意见?是不是有怨气?是不是不满意组织安排?没有明确的理由,你就不支持工作,这个就给了县委书记去上面告你的借口。
同时郝正通这个组织部长,从杨辰到任以来,也一直对杨辰的工作表示支持,理论上这一票也可以算到杨辰的阵营。
加上他们两个,杨辰这方才能拿到八票,刚刚够三分之二的线。
规则上,是少数服从多数,即比半数多一票就算通过,但这样的话就极大地损害了县委书记的权威,除非是争议特别大的问题。
类似于,县委书记想把一个护士或老师提拔为副局长,或者把某个无学历无特长的保姆转为公职人员,这种明显就不对的提拔,县委书记铁了心要推动,一般都能通过。
因为这是关乎到县委书记的切身幸福,大多数人不会非要跟县委书记过不去,最多弃权就是了。
但没有什么争议的议题,比如这种涨工资的,绝对是好事,如果你要再比半数多一票通过,那就显得你这个县委书记太无能了。
特别是这是杨辰到任以来的第一次大动作,就算是达到三分之二的法定多数,也显得你这个县委书记不能服从,或者说这个议题提出的不对。
刘玉华的意见根本就不是就事论事,把这个议题扯到了他们开发区的拨款上了。
意思就是你有钱给全县涨工资,却没有钱给我们开发区拨款建设,我就是要反对。
任运英是从程序的角度出发,说没有提前征求常委们的意见不对,这个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实际上不怎么能站住脚。
但是,要是再跳出来一个常委反对呢?
不管是从财政的角度还是从程序的角度出发,都代表着这是一种群体性认知,不是某个人看法。
代表着大家的意见,哪怕是表示同意的人,也可以解释为迫于你县委书记的权威,不得不同意的。
所以杨辰就不再征求剩下人的意见,直接说道:“既然有同志表示异议,那这件事就算了吧。”
杨辰很干脆地把这件事扔到了一这,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