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还我正义 > 第六十一章 雄关漫道(1/3)
    按照规定,市检察院在收到市公安局对李洪流的申请逮捕书后,应该在七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可到了第七天,市公安局等来的答复却是:驳回逮捕申请,退回重审,释放李洪流。

    理由是: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确凿,且潘志根父子被杀一案,周亚光的遗书中已承认是他一人所为。

    当詹德明把这个答复告诉给张小虎时,张小虎义愤填膺地说:“市检察院这分明是无视我们提供的铁证,有意为李洪流开脱罪责。

    事情到了这一步,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公安局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和请求。

    我看,索性就找最高人民检察院吧,因为省检察院也可能有人为李洪流说话。”

    詹德明摆了摆手,说:“跳过省检察院而直接找最高检察院,这种越级行为不仅会让省检察院有想法,也会让最高检察院难以处理。按照程序,立即把我们的批捕申请和说明送省检察院。”

    张小虎说:“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我想来个故伎重演,先由我以专案组组长的名义向黄春江  书记写信汇报,然后再作下一步打算。”

    詹德明说:“不必了。我干公安工作已经二十多年,当然清楚对李洪流的逮捕申请证据足够充分,市检察院的答复是站不住脚的。

    在这种情况下,再让你冲在前面,而我躲在幕后,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耻辱!我必须堂堂正正地据法力争到底,即使是被撤职或扒掉这身警服,也决不妥协!

    黄春江  书记那里由我来找,最高检察院的领导也由我来找。你要处理的,就是团结和鼓舞专案组的同志,把该做的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

    张小虎说:“詹局长,请您明示,还有哪些工作要我们进一步做细做实?”

    詹德明说:“这就很多了。比如说,现在最棘手的是周亚光把杀害潘志根父子的一切罪责都揽在他一人身上。

    我们能证明周亚光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幕后关键人物的证据,主要是通过‘小蜜蜂’弄到的录音资料。现在焦尾县公安局局长已经是郭凯同志,你们应该能从他那里得到更多的证据。

    再比如说,现在能够直接指证李洪流是杀害潘志根父子的元凶的证人是王守财和李寿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