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长满骨刺的巨大野猪,体重能够达到两千多斤,外露的獠牙接近一米长。它们是因为吃了魔族的尸体,才会变成这副模样的!”
魔族入侵罗兰大陆,就是精灵族历史的最大转折点。它摧毁了整个精灵王国,奥术精灵也几乎被灭族了。
就在凯萨斯沉浸于往昔回忆之时,一阵若有若无、似曾相识的气味飘入他的鼻中。那股独特的气息瞬间将他从思绪的海洋拉回现实,他不禁皱起眉头,鼻翼微微翕动,努力分辨这熟悉的味道究竟来自何处。
“咦?这……这难道是黄金参的气味?”凯萨斯瞪大双眼,满脸惊愕地喃喃自语道。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鼻子一般,他又用力吸了几下空气,以确认心中的猜测。随着每一次吸气,那股黄金参特有的芬芳愈发清晰浓郁起来。
“没错,绝对不会错的,一定是黄金参的气味!”凯萨斯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了。他的目光急切地四处搜寻,最终锁定在了不远处一只正悠然自得的铁皮野猪身上。
只见那头铁皮野猪身前有着一个明显的土坑,周围的泥土翻得到处都是。凯萨斯快步走过去,仔细观察一番后,恍然大悟般说道:“原来这头该死的野猪刚才吃的竟然是黄金参啊!看看这个土坑的深度,想必黄金参已经被它吃掉了一小半!”说到这里,凯萨斯心疼得直跺脚,脸色也变得十分难看。
“我滴个天呐!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黄金参,居然就这么被这家伙给糟蹋了!”他一边愤怒地咒骂着,一边急匆匆地走到土坑边上。随后,他连忙掏出一把精致的小药锄,然后蹲下身子,开始卖力地刨起土来。
凯萨斯全神贯注地挖掘着,额头上渐渐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但他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终于,经过一番努力,藏在土层之下的黄金参缓缓露出了一小截。然而令人惋惜的是,这截黄金参上面赫然留着被啃食过的痕迹,原本圆润完整的形状此刻已变得残缺不全。
“凯萨斯,被野猪啃食过的黄金参你也要?”
“当然要了,可以卖给火枫城的老贵族,最少也能值八万金币,也可以直接拿高级魔晶石!”
丽芙不是一点半点的吃惊,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凯萨斯,你要把野猪啃过的黄金参,卖给火枫城的大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