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周景义的性子实在不讨喜,可他打猎的能力的确算出挑。
孤儿寡母日子困难,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周景义五岁被周家分出来,过了三年贫苦日子,八岁开始上山摸鸟蛋、采蜂。
九岁跟村里的猎户混在一起,十岁时,就打了一只小野猪扛回来。
也是从那个时候,母子俩才勉强能吃饱饭。
周景义十岁时,比他大的孩子都打不过他,带他的猎户说,这孩子天生是打猎的好材料。
也是亏得周景义会打猎,母子俩才能住上现在这个不漏风的房子。
潜能无限的便宜儿子,改造一下还是能要的。
杨凤兰之所以不急筹他的药钱,主要是赌,赌跟着沈玉还能找到能卖钱的东西。
若找到一株百年人参,就能直接跻身村首富。
“药只剩一服了。”沈玉突然说。
杨凤兰微微一怔,二百文钱,接完腿还开了三服药,还是熟人的友情价。
赚钱的脚步不能停啊。
随便热了一下早晨吃剩的粥,杨凤兰就喊沈玉出门。
“小玉,现在上山怕是来不及了,咱们去河边看看,能不能捞鱼,你觉得怎么样?若能捞到鱼,也能直接卖钱。”
“河里若是能捞到鱼,村里人早就去了。”沈玉说。
杨凤兰皱了皱眉,“可是咱前几天也捞到了,当时河里有很多鱼。”
想到前几天,在河边差点落水时的场景,沈玉的脸颊微红。
杨凤兰:嗯??
她也没说什么啊,怎么就红温了?
“小玉?”杨凤兰轻唤一声,“你觉得,能去河边吗?”
沈玉摇头,“我不想去河边,还是去后山吧,前天我看到树丛里一棵腐木上有木耳,应该长大了,去把它采了。”
“好、好,那就去后山,哎呀,还是你们年轻人眼神好,心细。”
对于沈玉的建议,杨凤兰只有同意的份,那马屁,比拍老板许扒皮的还拍得响。
说干就干,杨凤兰立马去拿竹筒来灌水,又问了周景义是否要嘘嘘。
周景义觉得,自己这个病人好像被老娘和媳妇抛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