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个金矿有多少的储量,你带我去看看,我经过一些必要的探测,还是能大致估算到的,这个倒没有问题!”
听了汪明的话,吴凡觉得非常有道理。
就像林正天太爷爷托梦所说的,一定要去试,不试就不可能成功,试了有可能失败,但万一成功了呢。
这种金矿那是最值钱的了,国家又怎么可能让私人企业去把这个钱赚了呢。
而且汪明和章曼玉的意见也是差不多,那就是地下的一切东西属于国家的,不能擅自挖掘,否则就是违法。
但是呢,却可以合法挖掘,就是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看来,这采矿许可是一定要去办的,办不到办到,那到时候再说。
于是,吴凡继续问道:“那办理采矿许可要一些什么手续呢?”
汪明想了一下,说道:“首先,就是要有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报告;第二就是要有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者相应的地质资料;第三就是新设产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