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感慨,乔芳华的魅力真大呀。
“是……啊,又是兔子,阿依木快帮我抓起来。”乔芳华看着天空下兔子雨。
手忙脚乱捡兔子。
阿依木傻眼,又不解。
她老哥的老鹰认识乔芳华就算了,其余都跟着凑什么热闹。
这一幕自然落在其他人眼里。
桑姆看看成群的老鹰飞向某一处,又飞快跑回来,抢夺他爱宠的猎物。
觉得这一切都是哈吾勒安排的。
跑去跟哈吾勒理论,“哈吾勒,你怕输你早说呀,整这么一出是什么意思。”
哈吾勒也是满肚子火。
其实他也不是真的生气。
就是觉得这些爱宠太不给他面子了,这些猎物应该送到他面前,让他赢了比赛,再送给乔芳华也不迟呀。
看看这事做的。
真是太……太让人欢喜了。
“你这么不服气,去跟它们干一架。”哈吾勒在看到同样狼狈的桑姆时,心情一下子好了。
“你……”
桑姆被哈吾勒无所谓的态度,气的整个人都要爆炸了。
“我倒要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整的这一出。”桑姆从哈吾勒这边找不到好,只能去找乔芳华算账。
哈吾勒本来想要阻拦,但想到乔芳华的本领。
神秘一笑,“想去送装备,我也不拦着。”
短短不到十分钟,乔芳华已经成了贩卖兔子的小贩。
看着一只只受伤不能动弹的兔子,她愁得想揪自己的头发。
“阿依木,你想想办法把这些兔子给处理了。”
有几只活的,不如包扎后带回农场。
进行繁殖,来年就可以吃到兔子肉,也可以穿戴上用兔毛做的衣服手套。
已经归西的,不管是烤,还是炒,送进肚子里就好了。
“这个我可不敢动,是老鹰们送给你的,别人敢碰,就得留下身上的一样东西。”阿依木眼里没有嫉妒,更多的是害怕。
他们部落的老鹰经过好几代人的训练。
有不少掌握了人类的生存技能。
凶得很。
“真的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