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孤身挖炸弹,长大后,投军只身闯敌人。
靠得就是一腔孤胆。
他这个年纪刚好是爱情可以冲昏头脑的时候,但他不头晕。
也不眼瞎。
就是喜欢乔芳华。
只要看到她,就心生欢喜,浑身有劲。
谁要拆散他们,他就跟谁翻脸。
对方是他老子也不行。
“季诚,你真要为了她跟家里决裂?”季伯通反而一点不气了。
他就不信,季诚从小生长在季家,靠着季家的名头,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又因他的缘故,在部队受人关怀。
现在脱离季家,他什么也不是。
“爸,我早过了护不住我妈的十岁,又过了战场上吓得喊爹的十二岁,我已经是个能担当一切的男子汉。”季诚紧握着乔芳华的手,带着她一步步靠近,“我很早就喜欢芳华,只因为那时她跟温建华有婚约,我只能把喜欢藏在心里。”
“但老天有眼,温建华为了芝麻大的职位,放弃了她,而我主动出击,才把她追到手。”
,“爸,你别以为你的儿子是香饽饽,谁见了都要咬一口,是我死皮赖脸喜欢芳华,缠着让她当我女朋友……”
季诚说了一大堆,无一不向季伯通表明,是他看上了乔芳华。
而不是人家死缠烂打他。
季伯通和所有爹妈一样,只允许自己嫌弃儿子不行,但不绝不允许别人嫌弃儿子不行。
他家季诚哪里配不上乔芳华了。
样貌出众,业务水平超穷。
又痴情又专一。
配十个乔芳华都绰绰有余。
乔芳华又不是司令千金,张狂什么。
“好了,别贬低自己,抬高他人。”季伯通没被洗脑彻底,他保有理智。
更不想因为乔芳华一人,而毁了精心培养的儿子。
儿媳妇可以长换,但儿子不行。
就是能换,谁又能确保换一个更厉害的呢。
“你要真想婚姻自由,就做出点成绩让我看,而不是赌气离家。”
男人想娶喜欢的女人,不努力点怎么行。
只靠嘴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