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现在情况紧急,拖不得了,每耽误一分他就多一分危险啊。”
都兰从马厩引出一匹红棕色体型偏小的马,把缰绳递给林嘉言。
“这是我的马,追云,它性子温和很聪明,让它带你去吧。”
都兰扶着林嘉言上马,帮她把背篓固定好。
“一路小心,言言。”
“嗯,我很快就回来。”林嘉言熟练地甩了甩缰绳,策马进山。
追云速度虽然比不了察哈尔的龙骧,但胜在轻盈好掌控。和林嘉言之前在马术课上骑过的马体型相近,她很快找回了手感。
自己要找的是大名鼎鼎的血见愁,唇形科,香科科属植物。多生长在低矮背阴的树丛间。
林嘉言钻进半人多高的草丛里,用马鞭开路,蹲在里面仔细寻找。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小片,林嘉言把它们连根挖起放进背篓里,以防万一还多挖了一些。
正准备回去找追云,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几声狗吠。
山里怎么会有狗?
林嘉言突然想起察哈尔说的,大野部最爱养狼狗。难道是大野部?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想偷袭部落?林嘉言后背霎时间浮出一层冷汗。
要赶紧通知部落才行。但是自己这边一旦有动作,必然会被不远处的狼狗发现。
林嘉言思忖一番,狠了狠心,用镰刀划破手指,在竹筐上写了个“狗”字,希望都兰能看懂自己的提示。
她费力地把竹筐绑在追云背上,林嘉言摸了摸它的鬃毛,“好追云,你快点跑,别让人追上了,知道吗?”
追云打了个响鼻,似乎听懂了,用脑袋拱了拱林嘉言的脸,便撒开马蹄朝山下奔去。
“什么声音?”
“追!”
大野部的人果然发现了这边的动静,立马放出狼狗去追。
林嘉言掐断药草,把汁水涂在身上,遮掩气息。寻了一处狭小石缝躲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