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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原主这是多遭人恨啊,清沫也是汗颜。
不过她觉得原主没毛病啊,她就是恶毒了那么一点点嘛,怎么了嘛?
唯一的毛病,就是既毒又蠢,自己把自己作死了。
那几个夫郎可怜?换个思维,这不正是其他世界,每一个女性正在经历的吗?
怎么女子承受这些就是理所当然,男子就惹人心疼了?这个世界应该没这么爱男吧。
接受完剧情,清沫看了看这茅草屋,真是作孽啊,她怎么就没赶在原主败家前穿来呢,享福轮不到她,吃苦就到她了是吧?
吃苦?那是吃不了一点。
要说原主也是刻薄,既要夫郎赚钱养她,她还不让吃饱饭,饿得人头晕眼花的。
那侧夫中的老小,实在馋的很,就偷吃了一点点原主从镇上带回来的烧鸡,刚巧就被原主撞上了,这才有了开头一幕。
这也就是清沫穿过来了,不然这几个,少不了挨一顿揍,还好我们清沫心地善良,就不打了吧,打坏了谁干活啊,嘻嘻。
过了会,大夫郎兰溪就过来叫清沫吃饭了。
“妻主,饭好了,现在过去吃吗?”兰溪低着头,小声问道。
不敢抬头看清沫一眼,生怕又惹得妻主不高兴,等下又是一顿揍,毕竟妻主真的喜怒无常。
“嗯。”淡淡地应了一声,清沫就抬脚往厨房去。
厨房架了个小桌子吃饭,只摆着一副碗筷,上面一只烧鸡,一碗野菜粥,几个饼子,这就是清沫这个妻主独有的伙食了。
谢刘氏还躺在床上,需要人把饭端去房里伺候,几个夫郎则排排蹲。
等清沫落座后,他们就端起碗,蹲在灶台边喝粥,碗里的粥野菜居多,肉眼可见的稀,与清沫碗里的浓稠大不相同。
看着清沫慢条斯理啃着鸡腿,他们虽然馋得直咽口水,却也不敢多言,妻主的脾气,他们还是知晓的。
清沫手拿鸡腿,吃着也觉得味道不错,只是有一点点不完美,被兰桑偷吃了一小拇指肉丝。
这让她微微皱眉,暗道下次再犯,定要打断他的手,真是扰了她吃饭的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