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了。
也就是日记第一篇开头记录的。
这让石宣产生了巨大的快感,从此以后就停不下来了。
在英国留学了六年,开始的时候他隔半年才下手一次。
但是这种快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衰减,所以他下手的频率开始不断的缩短。
等到了毕业的那一年,他已经到了一个月必须要杀一个人的地步。
留学的这六年,石宣总共杀了21个人,其中有一半是在最后一年杀的。
石宣杀了这么多人而没有被发现,李易通过日记也总结出来了。
一是这家伙智商很高,非常擅长伪装成一个人畜无害的乖宝宝,而且他长相英俊,很难让人怀疑到他。
加上他又是牛津医学院的高材生,自带名校光环效应。
而且他在临床阶段的时候,还凭借自己的医术救了不少人,这就让他的光环就更耀眼了。
按照石宣的原话所说,只要他表现的风度翩翩,拥有所谓的绅士风度,那些蠢货警察就真的信了。
第二点是,这家伙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除了第一次咬死那个女人的时候,有点过于激动,之后的每次犯罪都会小心的清理所有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