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胡搅蛮缠,不愿意就是与非、我和她下结论,就是沈在心抱定了不落井下石的原则。
但要想不诿过,也不包揽问题,不就是出不来结论?究竟是徐幼芝要钱,还是你给她钱?究竟是徐幼芝索贿,还是你行贿?业务上是她找你,还是你找她?
徐幼芝也没咬他。
因为徐幼芝正跟自己的领导相互揭发,揭发不着沈在心两口子。
她也给不出证据,人家两口子是怎么行贿她的?
手上没证据呀。
最初经办提成,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找沈在心或者姜惟。
除非结钱慢了,她会给姜惟打个电话,姐们我缺钱了……
然后姜惟就懂了,让人赶紧给她结账。
这种情况下,再经手人另有他人。
你要咬人家,你咬不疼,人家咬你,证据说来就来。
再后来,她自己找人代持开公司,做了所谓代理,你说人家行贿你,后来你成了别人的下家,说明什么呀?
她跟她领导才是大打出手,领导不承认自己分钱了,想让她包揽一切。
她能干吗?
她不在防着她领导吗?
她一五一十罗列证据,什么时候给她领导多少钱,什么时候两人做的什么生意,她领导都说了什么话,二人谁是主导者……
所以,沈在心这边,工作组问他话,反而是为他好,给他免责的。
司法实践中,行贿罪主要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沈在心这边销售产品利润合理,是要从轻的,其次就是如果能证明是被勒索而给予提成,且未获不正当利益,则完全不构成犯罪。
但这种机会,沈在心就这么胡搅蛮缠拒绝了。
工作组的人都很惋惜。
大难临头时你不诿过人家,是你自己傻。
难不成你不给证据,工作组还主动花时间取证调查,专门还你一个清白
人家也没为难他,而是让他回去了。
在大范围的反腐中,他这点问题只能说是有问题,但不是典型,也不严重,要是这就留下,那要留下的人就太多了。
刘玥玥那边的工作组也让他去了。
他坐在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