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小混子就跟后世的网红差不多。
混得好的吃肉,混得差的只能喝西北风。
要想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就得干一两件露脸的事情。
在露脸的同时,还得小心免得被官方盯上。
只要谁被扣上大哥的高帽,都注定了他每天将在不安中度过。
有太多的人都在盯着这个实际上毫无意义且能惹来杀身之祸的名号。
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在这个位子上安稳几年。
无论是谁,当他被戴上这顶高帽的同时,基本上已经确定完蛋了,只不是苟延残喘几年而已。
从这一点来看,天哥就做得很到位。
他在放出风声要让京城来的那些人好瞧之后,并没有选择白天行动。
而是等到晚上八点多,街道上行人稀疏了,这才带着小混子们出了黑废品店。
夜。
乌漆嘛黑。
“天哥,听说你去过京城,那里是不是比咱们这里漂亮?”
“那是当然,那可是首都。”
“我什么时间才能去一趟京城。”
“等过了今天晚上,哥几个都当上了正式职工,就有机会去京城了。”
“哈哈”
“天哥,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解放全世界劳苦大众了,别忘记了,这才是咱们的最高理想。”
“哈哈哈,天哥,您觉悟真高,能不能说点实际的。”
“咳咳,那就是多玩几个女人,多吃肉,多喝酒。”
“天哥”
旁边的小混子还要再问,天哥骑着自行车一脚飞出,将那混子连自行车带着人踹进了水渠里。
片刻之后,那小混子,默默的爬出来,擦了擦头发上脏水:“天哥,我是想说,我忘记带杀猪刀了。”
天哥:“”
他沉默片刻,皱眉头:“开弓没有回头箭,甭回去带了,我把疯狗喊来了。”
听到疯狗的名字,那小混子瞳孔猛地一缩。
疯狗人如其名,就是个疯子。
常在街头上混的,家伙什就是菜刀片子,木棍子,免得真伤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