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哥,我说你怎么藏着掖着不告诉我演谁呢,原来是要我演这个神经兮兮的斧头帮帮主琛哥啊,你放心,我又没有偶像包袱,只要我愿意演什么都可以。”
“哈哈哈,顺仔,你的演技我自然信得过,我怕太早告诉你了,你平时揣摩人物会吓到弟妹嘛,走走走,去试试你的妆照,争取早点把你的戏份拍完,好早点放你和弟妹回去。”
莫云汐此时却接到了电话,是她家以前住在魔都时候,几位曾同校的挚友,知道她今天来魔都了,邀请她过去聚一聚。
余顺知道能从小到现在还能有和莫云汐有交情的同学,应该也是些官家子弟,自然是不能断了来往,便叫莫云汐快些去,拍电影也没什么好看的,比拍电视剧还更枯燥无味,因为拍电影往往一个镜头要磨很久的。
莫云汐也有好几年没来魔都了,确实也想见见以前的朋友,便带了一位助理欣然赴约去了。
余顺径直扎进化妆间,任由造型师雕琢。
过了有一会儿,化好妆换好服饰的余顺就出现在了周星星的面前。
黑色西装采用30年代上海滩黑帮经典剪裁,肩膀两处的垫肩非常夸张,面料泛着冷冽的金属光泽。
白色衬衫领口反着浆洗的刻板直角,红色领带却像一道未凝固的伤口,斜歪的垂在西装第二颗纽扣上。
左胸口袋插着的不是手帕,而是半截染血的绷带,随着余顺走动的动作在布料间若隐若现。
三七分油头用发胶固定成几何锐角,前额刻意流出几缕银丝,像被雷电劈焦的枯草,眉毛用眉笔加粗成倒八字,眉尾向上挑起30度,形成永恒的愤怒皱眉。
粉底惨白如面具,两颊却用暗红色腮红斜扫出刀疤状纹路,与猩红的领带形成血色呼应。
余顺左手无名指戴着一枚巨型的翡翠扳指,戒面刻着抽象的斧头图案,腰间皮带上挂着三枚仿古铜钱,随着余顺的走动发生碰撞,产生清脆的声响。
周星星打量着余顺的妆容,眼中迸发狂热,笑道:“顺仔,这个妆造完美,你知道吗,当初我们一起修改剧本的时候,我就有要你来饰演这个斧头帮帮主的想法了,来来来,先给我来上一段。”
余顺也不用看剧本,原时空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