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它们给忘了?
它们可不是雪橇犬,而是名副其实的猎犬,甚至在这十里八村之中,根本都找不到比它们更适合打猎的狼狗了。
既然如此,陈大山也是乐得自在,随便找一个开阔的地方点起了一堆篝火,直接就坐了下去。
一边烤着火,一边逗着领口里面的小雪貂,耳边都是这原始丛林的寂静气息,还真是一种难以名状的享受。
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陈大山都记不清这三条大狼狗来回跑了多少趟,反正自己面前的野兔已经堆了不少。
最让陈大山感觉惊讶的是,二虎子居然还叼回了一条狼崽子。
这可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一旦要是让母狼发现自己的崽子丢了,那绝对会带着狼群过来拼命的。
此地不宜久留!
陈大山随手就把狼崽子放到了树枝上,然后就带着七八只野兔赶快逃离了这里。
“唉,手中没把枪,就是没底气。”
“碰到一头狼崽子,就被吓得倒头就跑,这还哪有一点猎人的样子?”
陈大山边跑边苦笑,都觉得自己现在特别狼狈。
到底应该去哪里再弄一把枪呢?
王启龙当不了猎人,那把枪应该是没人用了。
但是陈大山也担心自己的眼睛会被火药给呲瞎,到时候混成跟王立志一个下场,那可真就悲剧了,衡量之下,索性还是算了吧。
王立志曾经说过,他把那两把56式埋进了山洞里,那绝对是一把好枪。
只可惜来路不明,而且还没有子弹,陈大山总是担心有一天会惹麻烦上身,最好还是不要去碰。
如果现在要是有足够的原料和机床的话,陈大山还能自己去手搓一把,可惜了,条件也不允许。
算来算去,陈大山还是没有任何头绪。
看来这件事还是得从长计议,根本就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