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狼是胡人,还有三个伙伴,三男一女,两胡两汉,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
与郑九一样,他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亦都是曾经跟着山贼转圈圈的马尾巴,被称为漠鼠或野狗。
为山贼打探消息、寻觅猎物踪迹,扒尸体,甚至制作陷阱,充当诱饵,什么都干,只为混口活命的饭食。
一次洗劫胡人商队,马家马帮遭遇多纳尔部骑队埋伏,整个马帮几乎死了个干净。
郑九被路过的苏举人从死人堆里扒出来,带回了双峰。
此后,郑九与曾经的伙伴断了联系,但坚信他们至少还有人活着,隔三岔五往外跑便是这个缘故。
再后来,多纳尔部对盘踞在积石山北麓的马帮进行了围剿和清洗,郑九依然常往要塞外跑,除了寻找故园,同样为了寻找他们。
一晃四年,终得再见。
“在烤什么?忒呛人了?”郑九掩鼻
“石板蛇,同贵那憨货不会弄……”土狼嘿嘿笑着,突然扯开喉咙喊道,“嘿嘿,别乱整了,郑小子醒了。”
啊的一声。
率先跑进洞来的是个女孩,看上去邋遢的很。
裹着件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破袄,蓬头垢面,圆圆的脸蛋被风沙整饬的通红而粗糙,却难掩一双大而灵动的眼睛。
“你真醒了……”女孩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紧接着跑进来、挤在一处的是两名个头不高的少年。
一个满面烟黑,只知道冲着郑九傻笑,一个眯缝眼睛,不停的吸溜着清鼻涕。
“没想到你阔气了……”
郑九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穿着羊皮袄,背着的包袱里有一大堆碎银,还有一匹马。
这些家当就算是比当年马帮里的三当家,那也算是阔气的了。
“呵呵,有财大家发,今天就去弄只羊来。”
“嗷嗷……”
石洞里发出一片充满野性的欢呼,有银钱当然能宰羊,虽然要冒一定风险,但那浸入到骨子里的香味还是几年前的回忆了。
满脸黑的叫同贵,讨好一般的拎着郑九的包袱递上去,其他人想要拢过来,又齐齐的停下,眼馋之极却又懂得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