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土狼,正好交待几句。
“我下山转一圈。”
“招人么?那事儿你想的怎么样?”土狼挺着急,那事儿自然是扯面旗子做土匪的大事儿,提了几天了,郑九无动于衷。
以前即便有这个心思,也只是想想就拉倒。
三个半大小子加一个女娃就想扯旗子、圈寨子,那是要笑掉别人大牙的妄想。
但现在不一样,郑九回来了,就等同于主心骨回来了,更大的事儿都有胆气想。
莫要看郑九在几人中岁数最小,说话却最管用,一帮子‘漠鼠’都服他。
以前是这样,眼下同样如此。
“还不是时候,你们也别乱动。如果实在闷得慌,不如像同贵和正山到乌厥人那里做活儿。”
所谓做活儿,便是帮人家打草围子,挖山精和虫草。
“不去,我没那么闲,正经是要练把子力气的。”土狼泄气。
“也好。”郑九不勉强,“安稳待着,那事儿等我回来再说。”
郑九说罢,掏出一把碎银交给土狼,便下山了。
这一去便是半个月,郑九回到山上时,浑身是血污,羊皮袄都变成黑褐色的了。
黑马更惨,刚长了点膘,又给硬生生的瘦了回去,尾巴也断了。
一回到山里,便撒欢去了魔音谷深处,头都不带回的。
这次郑九摸到多纳尔部很深的地方,宰杀了一名百夫长和两名胡兵,但依然没找到那名胡将。
回来时,也如第一次那般惊险,且战且退,但远比之前自信的多。
伤都是皮外伤,吃顿手抓羊肉,全都能给补回来。
但人和半月前不一样了,土狼和同贵都这么说,但哪里不一样,这俩憨货说不上来。
郑九沉思,回想与那百夫长的搏杀,凶险与感悟同样多。
他不是百夫长的对手,尤其在气力方面,关键要命的时候,脑子里忽然出现一幅图画,是那拳经上打把式的小人。
心随意动,郑九左拳做金刚握,拇指内藏于食指骨节下,翻腕的同时臂膀扭转,指尖一扫轻易撞开了百夫长的肥手。
扭臂的轨迹就像石板蛇甩尾的样子,不好看,但凶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