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一些家畜,过上田园生活;反正每个村都有居民大楼等生活设施,以及每个村就有一个学校以及商场、医院等等;类似于一个个功能齐全的小镇一样,在此一边耕种一边带着家人过来一起生活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而且,带着全家人过来生活耕种的工人,那么每人干满二十年,就可以分到一座大楼下面的农村别墅。
这二十年的时间不只局限是单个人干满二十年,可以一家人一起过来耕种;比如一家三个劳动力参与耕种,那么一家人只要耕种满六七年就可以分到一座农村别墅;然后,别墅旁边的农田、果园都可以按照人均分田承包到户给他们耕种;同时别墅也跟国内一样,宅基地属于岛屿这个大集体的,但是别墅又是岛屿这个大集体分配给岛屿居民的宅基地;所以宅基地最后依然属于公有制的,不存在土地私有化问题。
而那些大楼,一部分则是给种子推广公司招聘过来养殖海鲜的人员居住的;一部分是给干满二十年的家庭多一个选择,也就是说他们可以选择要别墅也可以选择要楼房;但是只能选择一种,不能同时两个都选择,只能从别墅跟楼房选择一个;选择楼房的,可以继续选择换去做海鲜养殖的工作,也可以回到原来工作的村里继续种地;反正,依然是跟雇佣关系一样给他们发工资;如果他们不干了,可以在城市做点小生意,开企业什么的都行;如果是干到退休的员工,那么公司以后负责他们的养老问题;每月按照以后的平均生活水平比列给他们发养老金,如果是因身体原因导致提前退休,也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而且随着时间越长,退休的人越多,领退休工资的老人也就越多;这一块如果让政府去接手,那财政压力就大了;所以还是先让公司去接手比较好,毕竟公司管理会更加灵活;如果政府接手,那么遇到难题就得修改法律跟政策;这个时间就太长了,政府在背后监管公司就可以,不需要去亲自管理;这样做依然是国有性质,只是管理人员由行政人员变成企业管理了而已。
如果是政府去管理,那么这么大一片岛屿,就得成立一个省;然后,一套行政部门的设置以及下级市县镇各级单位;一共加起来得安排四五十万人以上,那岛屿生产的粮食有很大一部分得拿去发工资,再加上自身雇佣的百姓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