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电击器,这两个东西,放在我的上衣内口袋里。”
“好的,兑换成功。”
从奥兹那得知。
这帮劫匪居然没有搜他们的身。
姜明月有些诧异。
这说明,他们很有可能,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业务’还不熟练。
又或者是,他们觉得他和钱乐之都被反绑着,也做不了什么事。
又或者他们自大的觉得,就算他们挣脱了,一个并不强壮的青少年,和一个纤细柔软的少女他们镇压起来,也是件洒洒水的小事。
从他们现在明明在做着绑架杀人这样,足以吃花生米的恶事。
还心大的敢吃烧烤喝啤酒,聊天侃大山,畅享美好未来。
完全不担心钱乐之的家人找过来。
也是。
姜明月转念一想,要钱乐之性命的就是钱家的人。
那个花钱买的钱乐之命的人,肯定会在明处帮忙遮掩劫匪三人组的去向。
不过,如果是她的话,就算外面有人帮忙。
事情还未成定局,她是绝对不会做出,提前开香槟,庆祝未来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这样的蠢事。
可见这个三个劫匪,不仅自负,也冲动自大,不太聪明,只顾眼前享乐,完全不为未来,哪怕是十几分钟后的未来考虑一下。
其中还有一个劫匪,明显想对她做些什么。
这个好色之徒,刚刚还摸了她的头和脸。
一定对她头上这个亮晶晶的发夹有印象。
这可是她回送傅宽开学礼物后,强行被傅宽以回礼为借口,回送的礼物。
因为这个发夹确实很漂亮,所以姜明月平常练舞的时候。
都会用它固定住,额边因为发际线基因修改药液,疯狂新长出来的小碎发。
这也是可以利用的点。
得出这样的人物侧写,姜明月感觉,待会她的计划已经稳了一半了。
她不是不想兑换,看起来更好用的小刀。
而是那把小刀有些大,而且哪个正常的女高中生,没事身上带把,这么锋利的小刀防身。
听起来就奇怪。
刮眉刀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