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远,就在前面的一个老家属院门口,走着也就七八百米。”
“好!那正好散散步,待会儿多吃点儿!”
任红裳闻言失笑,“我也这么觉得。”
于是两人并肩而行。
事实上,任红裳并不像自己大哥那样爱吃,给小老婆研究个生意买卖,也要特意开家饭馆,高薪请了个烧菜极好吃的老师傅,其实更大程度上不为挣钱,纯为满足他自己的口腹之欲而已。然而在任红裳这里,却是自小就觉得,饭菜能吃饱就好,别太咸就好——爷爷的厨师给做的菜,实在是太咸了!
反倒是最近,自从开始跟陆子坚约会,每周见面一次吃个饭,她发现陆子坚其实对吃的东西相当讲究且挑剔,这才忽然开始注意起来。
今天要吃的这家狗肉馆,就是任红裳最近很注意打听,才从同学口中得知的。
她还特意去试吃了一次,感觉的确不错,才把它选做下一次约会聚餐的地方。
她觉得,陆子坚大概会喜欢的。
因为感觉上,陆子坚对吃的东西的讲究和挑剔,并不是像普通人那样,会比较在意环境啊、价钱啊之类的,他就单纯是特别在意味道、口感那种。
跟自己哥哥的老饕属性,有点近似。
不怕馆子小,就怕东西不好吃。
“昨天下的飞机?”
“嗯,从红空转的,不想把时间弄得太赶,就在那边住了一晚上,昨天中午一点多就落地了。”
“那你今天就来见我,怕你那些女朋友们知道了,要吃醋了。”
“哈……很有可能。”
“这趟出去,怎么样?”
“还行吧,该办的事情都办了就行呗。具体的细节,我留下了人继续跟那边谈!……其实也没什么可谈的,生意嘛,主要是价钱罢了。”
这个话说的……任红裳实在是忍不住,又一次扭头看他。
在此之前,任红裳从不知道,世界上竟有他这样子的人。
他既不像爸爸,做事情从来认真无比,极端庄重,甚至庄重到让人每每与他共处,都会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与憋闷,他也完全不像哥哥,哥哥做事情学了些爸爸的认真,但是却每每热衷于计算此事之得,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