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心急如焚,顾不上多想,一连给老板写了数条微信:
“每年公司都在春节前举办年会,如果推迟节后发工资,现场有人提出质疑,可能会有很多人起哄,面对一千多人的会场,我们恐怕难以应对。”
“春节各门店照常营业,员工轮流放假,拿不到工资回家,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咋给家人交待?”
“亲朋好友聚会时,难免聊起各自的收入,连工资都没有发,员工自然不会说公司的好话,旁人可能还会添油加醋,甚至误认为公司濒临倒闭,这对品牌形象极为不利。”
“员工都有微信,春节前没领工资的事自然发朋友圈,抱怨、责备和牢骚会铺天盖地。去年春节有家知名餐饮企业,每人只发100元红包,结果有员工在网上吐槽,说老家的叔叔、舅舅发红包也比这多,引起热议。而我们不发工资远比少发红包严重的多,势必也会成为誉论的焦点,损害企业形象。”
“每年春节公司都要求员工从老家带几个人回来,不发工资,他们就不会有带人的积极性,想找工作的人也不会选择我们,甚至员工自己不再回来。第一批放假的人没有返岗,第二批放假的人又要走,春节还没过完,正是营业高峰,到时可能会出乱子……”
“您每年都会在中央电视做拜年广告,如果元月19日,先给每个员工预支几百元,花费同您几秒钟的广告差不多。员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这本身也是一种广告。
“您有钱在央视做广告,而年前不发工资,员工在家看到了您电视拜年,不会为此自豪,甚至会和家人一起骂娘。”
不过王博又把甚至后面的“会和家人一起骂娘。”这些字删掉了,换成了一个省略号。
接着他发了一段更为严重的内容:
“每年省市委都成立专门的部门,严厉惩处拖欠工资的企业,媒体都跟随大肆报导。我们推迟到春节后发工资,难免有拖欠之嫌,万一有员工投诉,公司容易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最后,王博纠正张瑰丽多年的一个错误认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劳动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而不是向后顺延”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