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景龙的出身,决定了他人生的与众不同。
胎教时,别人听的是诗词歌赋,他听的是练武口诀。
襁褓时,别人喝的是香甜的ru汗,他喝的是狮虎豹骨汤。
婴儿时,别人吃饱了就睡,他却要天天泡能烫熟人的药浴。
会走会跑了,别人每天疯玩,他却整天扎马步练武。
从幼儿园起,他就是校园一霸,哪怕是大他四五岁的,都常常被他追着打。
十五岁,他打败了老爸,成为家族里真正的第一高手。
十七岁,他开启了时间长达一年的踢馆生涯,所到之处,哀鸿遍野,战无不胜。
十八岁,他毅然参军,砥砺武道,寻找更强的对手。军区里的高手多如牛毛,但徒手格斗水平却仍旧差了点,仅仅一年时间,他就在军区大比武中登顶,傲视群雄。
他一度以为自己天下无敌,可就在距离全军大比武还剩一个多月时,却败了,败得惨不忍睹,简直是被人当沙袋打,使尽了全力地,却连人家的衣角都没碰到一下。
事后,他才知道,对手叫肖章,曾在军区大比武中两连庄,被公认为“大魔王”!但这不是他惨败的理由!
遭遇失败,有人会一蹶不振,有人奋发图强,他属于后者!他自认是个武疯子,论努力论天赋,天下无人能出其右,所以,他不甘,他不服,他需要时间!他坚信,在不远的将来,一定能将肖章打趴下,让“大魔王”变成“大乌龟”!
可顶头上司刘军强没给他赌咒发誓的机会,直接把他扔给肖章。
他明白,刘军强此举,是为了让他跟着学习,看清与肖章的差距,追赶,既而超越。
但他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不愿意跟在面目可憎、令他感到耻辱的肖章身边。 他有自己的练习方法,每天都在进步,假以时日,量变产生质变,一定能跟肖章一较高低,可军令如山,刘军强没给他反驳的机会,他只能恨恨地跟着肖章离开军区。
彼时,他已经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可之后发生的事,还是差点毁了他的三观。
他接到的第一个命令,就是杀一个黑人!
原以为是个简单至极的任务,可没想到,被杀对象却是个罕见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