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李国庆做起了肉贩子,在自己家院子里卖起肉来。
不过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就把肉卖了一半。
人群逐渐散去后,李国庆挑选了两块上好的猪里脊,递给了李青:“小妹,这两块猪肉,你给队长家送过去,顺便再邀请队长和大爷来咱家吃饭,对了,再把于爱玲和屯子里的几个民兵也叫着。”
如果是曾经的他,在猎到野猪后,肯定不会给队长送肉。
可现在,他会第一时间给队长送几块最好的肉。
他现在虽然是民兵排长,可却还是比队长卫建平低上一级。
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靠山屯里,队长就是天。
他若是不溜须好卫建平,那就别想很顺利地在屯子里做小生意了。
尽管,卫建平不是一个贪婪的人。
可这人情世故,他该做还是得做。
这是礼数,不能丢了。
目送着小妹离开,李国庆将案板上的泛着油光的钱捡起来,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一张一张地数了起来。
厚厚的一沓纸币,里面有一分的,两分的,五分的……
李国庆足足数了十分钟,最终确定,这些钱加在一起,足足有一百二十多块钱。
就这么一会,他就赚了这么多钱。
看来,屯子里的人还是认猪肉啊!
将这些钱收拾好,又放在口袋里后,李国庆十分满意地在上面拍了拍。
而就在这时,周小红却舔着个脸,从西屋走了出来。
他看着雪地上堆着的猪下水,艰难地咽了一口吐沫:“李国庆,这些猪下水如果不要的话,可以给我吗?”
李国庆在收拾猪的时候,把猪膀胱、猪蛋、猪气管等猪下水全都扔在了地上。
周小红在屋子里偷看,还以为李国庆不要了。
所以,她才舔着脸,出来讨要这些猪下水。
这几天,她家里几乎都快断粮了。
肉更是一块都没有吃到。
眼见着李国庆家里杀猪,她馋的都快哭了。
本来,李国庆也不太喜欢吃这些东西。
如果是关系不错的邻居的话,他给也就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