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说把离婚定为非法。不是因为我觉得应该这样,而是因为看到因为 “离婚的人” 不是少数群体,所以这种游说完全没有影响力,会很有趣。但是,嘿,我又知道什么呢,反正我什么都不信,而且每天醒来我都变得更像一个耶和华肯定会厌恶的可憎之物,所以那个自恋、暴虐的混蛋可以把他神圣的玩意儿塞进木工锯里,我才不在乎呢。至少不会再伤害另一个处女了。
抛开亵渎神明的想法不谈,坐在妈妈车的后座上时,我还是害怕得浑身发抖,弟弟在我旁边,爸爸坐在副驾驶座。我的爪子在这双讨厌的教堂鞋里挤得难受,不过经过一番快速测试,这鞋似乎还算结实,能把我的脚包住。穿好衣服后匆匆吃的那点简单早餐,根本不足以缓解我饥肠辘辘的痛苦,我浑身又疼又难受。也许今天做礼拜的时候我就会从这副躯壳里爆出来。那倒是个出柜成恶魔的有趣方式。原来同性恋一直都是怪物!哈哈哈!然后我就把他们吃了,大家就都开心了。
我咬着下唇,对这个特别的白日梦愣了一下。其中有种奇怪的欣快感,这…… 很可怕。我的脑子为什么会想到那儿去?除了偏执这点,我教堂里的大多数人其实都很好(没错,偏执这点很糟糕,但我们又不是韦斯特博罗浸信会那种极端的)。他们只是,你懂的,这样一群人,因为他们的存在,在我经济独立之前,我都不能公开追求一段感情。所以我对教众可能有点积压的怨气,我猜,但我不想杀了他们。我不想杀任何人!要是有人因为我 不小心踢到了脚趾,我会道歉个六小时不停。我真的希望我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我活动着爪子,尽管它们被挤得难受,但这个动作还是让我的脚涌起一阵愉悦感。
教堂的活动很无聊。我尽量避免和任何人交谈,一方面是因为我和这些人没什么可聊的,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还处于极度恐慌的状态,要是试着说两个以上的词,可能就会哭出来。谢天谢地,我们没到得太早,没过多久我们就都坐在长椅上,听一个老白男滔滔不绝地讲良心和圣灵。我几乎没怎么听,因为我的脑海里全是卡吉索在睡梦中被刺穿心脏的画面,一遍又一遍地回放。在我的想象中,我用空间感知看着这一切,看到刀刃刺穿那个重要器官的瞬间,看着它不停地跳动,越来越多的血从新的伤口涌出,直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