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那也不能打啊。律法也不允许啊,这是动用私刑啊。正想着怎么说,柳怀宁看好菜单了,叫小二点菜。江婉听柳怀宁说了五六个菜,赶紧拦着:两个人吃不了。就这还又加了一个柳怀宁说是必须尝一尝的烤肉。
柳怀宁叫跟着的管家安排侍卫和婆子丫鬟都去吃饭,屋子里就剩下柳怀宁和江婉。约好的钱娜这时也该到了。
钱娜来了,一身骑装,浅蓝的一套,可惜裤脚上一块污渍,明显的摆在那里。进来钱娜就抱怨:“西市真不能来了,这些人都不长眼睛的,开了门一盆洗了猪下水的脏水就泼出来了。看看,就泼我新裤子上了。”
“那你叫他陪啊。”柳怀宁道。
“赔什么?我这一身料子还是宫里的东西,是我姐从东宫里送出来的。赔?把他一家子卖了也赔不起。”钱娜道。
“那就算了?也不是你的风格呀?”柳怀宁问。
“那可不能算了。我抽了他几马鞭。这口气得出了。”
“那你就不对了。他搞脏你衣服应该赔,但你打人可是要吃官司的。”江婉不赞同道。
“你问问他是想挨两鞭子还是想赔银子?”钱娜笑了。正说着钱娜家里的人送了干净衣裳过来,钱娜就去了边上的屋子换衣衫去了。
江婉想着钱娜的话,觉得颇有道理,有道理但却是违法的。而且京城也是有规定的,这种污水是不允许直接泼洒在大门外的。这样是官府逮着了,是要罚银子的。但江婉也知道,这种规定也就是城东和读书人多的区域还能做到,平民区?
平民区还有随地大小便的呢。指望这群人不随便倒污水?有点痴人说梦了。即使有规定,有法律,但人们不知道,或知道了也不遵守,那法律的尊严、法律的意义就没有了。
一顿饭吃的江婉百感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