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列前茅。
也就贝尔和时王腰带的磨合度还低,所以才掌握了一点技能。
要是继续加深下去。
小范围的时间加速乃至是时间停止,对于变身时王的贝尔来说也不过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好了,多余的话就不要再多说了,先去练级吧,有着骑士铠甲的帮助,你那个耐力属性也该锻炼上来了。”
提升耐力属性,需要冒险者们挨揍。
除非有着特殊的技能或者强健的体魄,不然的话,大多数冒险者并不会注重这项属性。
挨揍意味着受伤,受伤意味着会有生命危险,没有哪个冒险者会为了提升一项属性而把自己陷入到危机之中。
所以。
除了少数冒险者以外,大多数欧拉丽的冒险者,他们的耐力属性都不高。
贝尔同样如此。
他之前在地下城的战斗,侧重的是速度与闪避,因此,他的灵巧和敏捷属性较高。
力量相对薄弱一些,而耐力则是垫底,与前三项属性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可是锻炼耐力是会受伤的”贝尔迟疑道,他的观念和其余冒险者并无多大差别。
“放心,这件骑士铠甲的防御力远超你的想象,你就找几只怪物,乖乖挨打刷属性就行。”
假面骑士的世界中,子弹,光能射线都无法对骑士造成太大的伤害。
陆远可不觉得地下城上层的小怪,能伤害到这样的假面骑士,尤其还是时王这种,即便是众多假面骑士中也能排前三的存在。
为了能让贝尔支棱起来,扛起赫斯提亚眷族的大旗,让他有时间摆烂。
陆远认为趁这次变身的机会,把贝尔打造成一个全变无死角的冒险者,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原着中的贝尔,一挨打就吐血受伤,在陆远看来就是耐力值低下的缘故。
让他把耐力值这块补上,以后就算别人打了贝尔,那疼的应该也是别人。
“明白了,远哥!我这就去找几只怪挨揍!”犹豫片刻后,下定决心,手持形状怪异的时间剑枪,贝尔选定了一个洞口后,当即朝着里面走去。
咚,咚,咚。
地下城五层某个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