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你都重生了,还要吃软饭? > 第122章 告那个狗日的(3/4)
我我明白,所以于董你的意思是,你想告他侵犯商业秘密罪?”

    “对对对,陈律师我就是这个意思。”

    “根据《华夏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构成何种犯罪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行为动机和具体的行为方式,是否给咱们公司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于总,咱们就先一样一样的讨论。

    这位陆总获取了咱们公司什么机密了吗?”

    “机密,我公司里所有的事情我都会跟他讨论。”

    陈金海

    打过这么多官司,第一次碰到这么个蠢货。

    “于总你大概是没听懂我的意思,我是说,他获取了咱们公司什么机密了吗?”

    “这我们公司就是一家普通的互联网公司,也没什么特别机密的东西。”

    “好,那他在担任咱们公司市场部经理期间,做过哪些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陈律师,你等我好好想一下。”

    “这好像也没有,他在我们公司差不多就呆了十天,工作上没有什么问题,但陈律师这个行为本身不就是违法的吗?”

    “于总像你说的,陆白在你们公司行使过市场部经理的权利,这是既定事实,但你也说了,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和咱们签订合同。”

    “他妈的,这个卑鄙小人,他这是早都算到了。”

    “于总,你先别急,虽然陆白没跟咱们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他当过咱们公司市场部经理这件事属于既定事实,所以你想打这个官司也不是不能打,现在问题的关键是陆白这么做,是否针对咱们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造成了,肯定造成了,我们网站今天第一天上线,就被他玩死了,这不是损失吗。”

    “于总你再跟我详细说说。”

    “于总可以了,我已经听明白了,咱们现在先打个比方,假如陆白没有加入到咱们公司,咱们公司能发展起来吗?”

    这一个假如,给老于假如懵了。

    假如陆白没有应聘到他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