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雾霄的脊骨相当坚韧。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将她的脑袋和心脏打瘪。
结束了,麦芒躺在雾霄的尸体身边,回顾着自己的一生。燃烧生命一旦开始就不能中断,他现在也没有几分钟可活了。
“不是说生命的最后会有走马灯吗?这也是假的吗?哪怕让我见几个人也好呀。”热泪从麦芒的眼角划过,他还有未竟之事,现在死去实在心有不甘。
哦,终于来了,武器淬火的声音,这段记忆对我很重要吗?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光有声音没有画面?
麦芒猛然睁开眼睛,因为声音并非来自脑海,而是来自耳边。
盗版雾黎的尸体变为了铁水的橙红色,正在将每个受伤的部件重铸并冷却下来。她的胸腔已经恢复了原状,被打扁的脑壳也逐渐鼓了起来,估计再过半分钟就要满血复活了。
麦芒释怀的笑了,拼了老命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做到。他慢慢站起身,决定丑陋挣扎到最后。
领域已经无力维持,命也快烧完了,一会儿估计会打得很难看吧。
就在这时,走马灯却不合时宜的来了。
……
酒馆中,黑发男人坐在木椅上,转着手中的钢笔。
“这就是本源的力量?看着很普通啊。”少年麦芒问道。
“接着。”
男人将钢笔扔给麦芒,麦芒赶忙伸手去接,却扑了个空。钢笔悬浮于空中,任麦芒怎么抓也抓不到。
麦芒坐回凳子上:“戏法而已,并不是能力的体现。”
长庚收起钢笔:“别小看它,它能帮我们消灭最大的敌人。”
“最大的敌人,我怎么没听你说过?”麦芒有些意外,经过这两年的接触,他也知道了长庚并不是神,但长庚的实力足以与神比肩,几乎没人能在他手上撑过十招。什么人能被长庚当做最大的敌人?
“它能消灭饥饿。”长庚的敌人从来不是某个人,而是这个需要纠正的世界。
“有这么厉害?”麦芒坐直了身子,他知道长庚从来不在这种问题上开玩笑。
为了向麦芒证明,长庚提笔在空中写下:“这个小镇所有的野草都变成小麦。”
“变戏法也该有个限度吧?”麦芒觉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