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事情还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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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传播信息的速度还是挺快的,不出三天,整个青州郡都知道九连山上有一个叫云山的仙人,创立了一个叫玄云宗的修仙宗门,要广招天下有灵根的弟子。
“哎呀,这消息是真的吗?我家大树从小就是个聪明的孩子,我得赶紧带我家大树去拜师修仙!”
“听说了吗?只要去玄云宗参加弟子招收大会的都管饭,据说是吃了可以百病全消的仙米呢!”
“对啊!就算是孩子没选上,咱们一家子老弱病残的能吃上一顿仙米,也值了!”
“你说那仙米是不是可香了?据说一闻到那香气,整个人都能精神焕发呢!吃了至少得年轻二十岁!”
“啥呀!听说吃了能延年益寿,还能返老还童呢!”
“啥?我长这么大年纪,还让我重新变成孩童,再吃一遍苦,那我可不愿意!”
“哎,你们真是越说越离谱,人家是说吃了仙米,能够百毒不侵,啥病都没有了,还你一个健康的体格子!”
“哎哟喂,不跟你们扯闲话了,省着点力气赶路吧!”
“为了仙米,我们全家齐上阵,万一家里有一个选上了,那我们家可不就成了那什么,修仙世家了!?”
三天的时间,云珊给玄云宗设计了一款仙气飘飘的宗门服饰,与她头上的发带同色,淡青色,领口和袖口都绣有白色祥云图案,叠加了初级防御阵法,刀枪不入,还能水火不浸,变化大小。
果然,四个徒弟穿上了仙气飘飘的弟子服,感觉都不一样了,很是注重自己的形象,心里有了宗门荣誉感和团队意识,特别爱惜新衣服,生怕弄脏了一点点,连凌木和凌兰都不乱跑了,一副小大人模样。
“师父,村外来了好多百姓!”凌兰看到乌压压的一大群衣着褴褛的百姓来到夏河村口,心里有些害怕,赶紧大叫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