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公主仪态更无一丝王妃的雍容,她笑得凄凉又狷狂,直到笑够了,才喃喃出一句:“他果然骗了我,知道吗,这些年我一直在骗自己,他对我的坏我宽慰自己是他迫不得已,而他对我的好尽管不安我还是当成他的回心转意,现在我才明白,我的确不如你,我连棋子都不算,棋子少一颗不成局,我就是敝履,或许在我嫁与他的那一刻,他便弃之不及了吧?”
夏绾的手边是叶蓁那会儿扔掉的匕首,不,其实那不是匕首,更确切地说是剥人皮的刀,上面沾满了于公公、王安以及无数个在她眼中如草芥一般的人的血和皮肉。世人都不知,这位美丽娇蛮的公主有个喜欢剥活人皮的癖好,与她那食人心的父亲以及拿人头颅做酒器的弟弟一样,都是嗜血如命视人如蝼蚁之人。
报应啊!夏绾想。
温热的鲜血喷到叶蓁脸上和身上时,她的表情没有一丝波澜。她已经预料到夏绾要做什么,以她的反应和武功想去阻止,不难。她不想阻止,或者打心底巴不得夏绾不得好死,这是夏绾自己的选择,倒省得她亲自动手了。
明雨越过叶蓁冲到夏绾身边,脖颈上的血止不住,喷得到处都是,不一会,她的脸便呈现出了一种毫无生机的灰白色,只是,临死她都在嘴硬,用着最后一丝力气对叶蓁道:“你的下场必定好不了哪里去,告诉渊逸,他想娶夏纾,起码要守完我这正妻的三年孝!三年,这天下瞬息万变,这三年谁又知道能发生何事?!”
夏纾?叶蓁在心中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
叶蓁的嘴角浮现出一丝轻蔑的微笑,在夏绾的弥留之际用极快又极响的声音道:“渊逸如果能在意你一点,你都不会被逼至此,何必呢,临死了都还要自欺欺人!”
夏绾终于还是一翻白眼彻底没了声息,明雨转头瞪着叶蓁:“她都将死的人了,俗话说得好,逝者为大,连我都觉得她有一丝可怜,你又何必在这个关头再插她一刀?”
叶蓁不说话,转头便走,走了两步还是没能忍住,又滞住脚步回头,对身后的明雨道:“就看不惯她这般没出息的样!一个女子,要相貌有相貌要权利有权利,自幼有最好的先生教授饱读诗书,锦衣玉食养着,怎么就养出了这点见识!为了一个男子,大好的前程不要,亲生子不要,最终连自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