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四十五岁村妇离婚后,嫁豪门霸总 > 第11章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1/3)
    在洛门农村提亲用的肉又叫离娘肉,寓意闺女是娘身上的肉,被人娶走了,给一块做为补偿,

    肉还要用红毛线捆好,由女婿恭敬的送到丈母娘面前,表示尊重。

    王华也没想到丈母娘会当做发飙,脸上也没光,

    不过还是按照丈母娘说的让人赶紧去买,

    他娘听到后就私下不乐意了,垮下脸。

    “啥?肉不说,还要酒?还要糖?她咋不说还要天上星星月亮?!”

    这句话至今江春兰都记得一清二楚,只是当时想着王家穷也不容易就没计较,

    王华也跟她保证以后开工资了就给她补金首饰,看看自己空空的两手和脖子,

    兴许是补给周小美去了。

    哎!现在她觉得老人说的那句是对的,

    就像自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此刻,连她都恨自己实在太蠢!

    江祖望两口子对闺女回家没多想,儿子说两人在镇上遇见就一起回来了。

    江春兰拿出给二老买的新棉衣,棉鞋,还有一堆老人喜欢的鸡蛋糕,零嘴时,

    “你这是要帮家搬空咯,闺女?”

    江春兰不以为然,一边给娘整理衣服一边说着:“我嫁给王家三十年,孝敬你们的东西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之前家里拉饥荒,庆南和惠娴没长大,你们帮补我的不知道多少,家里的房子都是我大哥二哥帮忙弄上的,两个嫂子对我也是实心实意的好,现在两个孩子都能自己挣钱上学,日子才算松活点,我孝敬你们,你们咋还嫌弃上勒?”

    春兰扭头将女儿鬓角的头发别到耳后,心里高兴道:“有你们几个孝顺的娃,我跟你爹福气大着勒,可别只顾着你爹娘,你两个嫂子虽然没说话,可要是没他们点头你两个哥哥也不会那么没顾及帮你,给你嫂子们买了没有?”

    江春兰像小时候娇气的跟自己的娘撒娇,

    “娘是偏心眼了,有媳妇就不要闺女咯,我给梅姐红姐都买了夹袄,梅姐红姐你们也不快过来管管,真是的!”

    李梅和刘红一人端着两盘菜从厨房笑着走来,

    “谁让你嫁出去的,要不就留家里让娘偏心眼你也成!”

    江春兰也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