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慢。
余启贤心里一紧,眉头紧锁。
他刚才看的真切,面前的僵尸眼珠血红,已经吸过了人血,皮肤上长出了丝丝黑发。
这是黑毛僵尸,至少c级超凡实力。
对上他不一定鹿死谁手!
但可以肯定,要是他跟这只僵尸缠斗,被别的僵尸趁虚而入,那他将必死无疑。
他只填了两发子弹就合上弹巢,对准黑毛僵尸连连扣动扳机,枪口火光一闪了两下。
“嘭!”
“嘭!”
一发打头,一发打腿。
13毫米的弹丸携带着3000焦尔的动能,准确地击中了目标。
弹丸嵌入僵尸的脑门,尾部还暴露在外,黑毛僵尸脑袋后仰。
僵尸膝盖一软半跪在地。
果然,脑门是最硬的。
黑毛僵尸一瘸一拐地又向他冲击来了。
可惜,他只会中级射击,做不到指那打那,否则,对着眼珠子一枪就能打爆黑毛僵尸的脑袋。
不甘地瞥了一眼消失在夜色中的那道瘦弱的人影,余启贤像是失去真爱的东西一般,心里拔凉拔凉的却不敢停留。
可惜了,便宜了僵尸。
反正她不是正主,死了也算出了口气。
他选了一个僵尸少的方向,拔足狂奔。
任务已经完成,前途远大,好日子就在眼前,活着最重要。
至于报仇的事,林碧玉还在林公馆,回去了找正主报仇岂不是更美?!
脑海里意淫了一下林碧虞那狐媚的杏眼,丰腴的身姿,他仿佛已经骑在她身上,抓住了她的头发,随时能在她身上发泄心中的积怨。
余启贤完成了自我安慰,再也不回头。
他奔跑着、跳跃着,灵活地躲避着僵尸的围追堵截,朝着坟地之外而去。
夜风呜咽着,阴冷又腐臭。
月光渗进黄土地缝,将龟裂的纹路映得纤毫毕现,宛如大地上裂开的千万道伤口。
林雪莺虽然是个普通人,可是在大夏帝国,普通人并不是没有武力。
枪械是他们最好的武装手段,没哪个大家族的子女不会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