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着这么一大坨肉。
狼的嗅觉极其敏锐,它们能闻到数公里外的血腥味,这种强烈的气味对于以肉食为主的狼来说,简直是丰盛大餐一般的吸引力。
拖着开了膛的黑瞎子和中弹死掉的野鸡在山里走,爬犁上散发出的血腥味一路随风飘散,过不了多久必然会引来狼群。
尤其现在是冬季,狼群基本天天都面临食物短缺,始终饿着肚子,一闻到血腥味,立刻毫不犹豫地追了上来。
爬犁在地上压出的痕迹,加上空气中飘荡的味道,都像是路标一样指引着狼群。
他不知道这群狼和自己之前遇到的是不是同一群。
因为在大兴安岭地区,山里地形复杂,这种森林茂密的环境,几十公里的范围就可能会有三四个狼群。
周苍拉开五六式的枪栓,从兜里掏出几发子弹压进去。
先填满弹夹再说。
狼群在距离他大概上百米的距离远远地跟着,并没有贸然冲上来。
它们一点点地靠近,渐渐地形成了一个半月形的包围圈。
小狐狸此时全身炸毛,本能地想跑,可是看了看周苍,还是没有离开。
狐狸是跑不过狼的,如果不能提前跑路,几步就会被狼追上咬死。
平时狐狸都非常善于躲避和隐藏,它们会尽量避开和狼相遇。
可是今天跟着周苍,竟然避无可避!
“不要慌,哥哥我可是宰了不少的狼呢!”周苍蹲下身子抚摸着小狐狸的脑袋,安慰地说道。
从脖领子里掏出狼牙项链,带着体温的项链在寒风中散发出死掉狼王的气息。
这股气息散发出去的一瞬间,狼群出现了一丝骚动。
似乎眼前这个人类给了他们很危险的感觉。
天性狡猾的狼群继续观察着周苍,有几只在几十米外,低着头向上翻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周苍,时不时舔一下嘴巴。
见狼牙项链没有吓退狼群,周苍突然举枪便射:“一群畜生,你看你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