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月华注意到沈烈腰间的香囊,上面绣了一对戏水鸳鸯,绣工很不错。不用想,应该出自陆贞娘之手。
“谁?”
沈烈揣着明白装糊涂,罗月华甩了一个白眼,抽回手。
“哦,你说贞娘呀,是挺幸运,其实她最应该感谢杨婆儿,要不是因为杨婆儿出事,我也不会去夺清河城,不夺清河城,她就不会获救。”
“是吗?”罗月华重新拿起银箸,尝了一口羊肉,故意不看蹲在身侧的沈烈:“如你所说,那她为何不跟着杨婆儿?却赖在你的身边?”
“她弟弟不是在我军中任职嘛!”
沈烈就势坐在罗月华身侧,小萤赶忙懂事儿地将碗筷递了过去,随后又开始大快朵颐,根本没被眼前这对冤家的口舌之争影响食欲。
“是呀,姐姐收了,弟弟也收了,你真是大善人。”
罗月华揶揄了一句,将筷头的炙羊肉送到沈烈的碗中,缓缓说道:“我说她幸运,不是说获救,而是说她遇见一个值得依靠的郎君,不是每个想要寻找依靠的女人都会如此幸运。”
沈烈见罗月华能如此说,知道这件事情算是过去了,心头竟然莫名涌起感激,再次轻握住罗月华的手。
“月华,如果说贞娘遇到我是她的幸运,那我遇见你,则是我今生求来的最上签,我对你的情意就像那首诗所说,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这不是假话,沈烈对罗月华的感觉确实如此。
虽然相处时间不算长,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这种一见钟情让他对罗月华有着无可替代的亲近感,就像是找到了某种依靠,而这种依靠可以抚慰他的孤独。
“烈哥儿,这是何人所作?”
小萤就喜爱这类情诗,听闻后想记下来,赶紧问出处,也就不合时宜地打断了沈烈的深情告白。
之前,小萤一直称呼沈烈为沈郎君,这次见面直接叫了烈哥儿,原因无他,主要是因为看到沈烈时,心中萌生一种他乡遇家人的感觉,也是由于沈烈对她和善,一直把她当做小妹妹看待。
“宋代诗人李清照”
沈烈很不满地回了一句,但说完就反应过来,赶紧往回找补:“是宋州,我在宋州待过,偶然间认识的